第三十四章 做我女朋友可好-《轻风不来,秋水难回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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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林风,我们回去吧。在楼下点餐随便吃点儿好不好?”暮秋真的是累坏了,这小子哪来的战斗力?不累吗?

    “前面还有一家,如果没有,那就回去,我给你做两个小炒,然后咱们简单的吃一口。”林风指着前面峰林集团的商超,也许真的有也说不定。

    “混蛋,我一直好奇一个问题。你说你堂堂一个峰林集团的大少爷,怎么还学着当大厨的?”

    “因为你什么都不会啊!成天在邻居家里混吃混喝的,我如果也不会做,那不是跟着你喝西北风了?”

    说的的确有道理,可这道理?暮秋纳闷,他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不会做菜的?奇怪!煮方便面也可以养活自己啊!

    “要你管!我煮面也煮的很好!”暮秋不服气的说着。

    “是,是,是!你也会做菜,不过,真的能吃吗?没下毒药也算是人间极品了吧?”林风打趣着。

    “才没有呢!我还会煮骨汤呢!”暮秋不服气的狡辩,却也没有底气。的确,自己以前在家,做饭电饭锅报销,煮粥煲汤砂锅牺牲,炒个菜不是吃的上吐下泻,就是根本不能下咽。说来也奇怪,在这里煲的骨汤,算是最成功的一次!只可惜,没来得及喝,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。

    “傻瓜,拜托你还是离厨房远一点儿,我是不会让你饿着的。”

    “才怪!你离我远些,我倒是觉得更好些。”

    “坐到车里,我推你进去。”林风从超市旁边推过一辆购物车。

    “我又不是小孩子,怎么坐?”

    “赶紧的!”林风直接抱起暮秋放到车里。“坐好!别乱动。”

    “混蛋!很丢人的!旁边的人都看着呢!”暮秋不好意思的把脸埋进棉服里,偷偷看着车子在超市里一直向前行驶。

    “别装睡了!看看这是不是你想要吃的茴香。”林风不客气的弹了暮秋一个脑瓜崩。

    “你干嘛呀!疼!”暮秋抬头,可林风手里拿着的,不正是茴香嘛!“真的被你找到了!”

    “怎么样,你这回心可以放到肚子里了吧。”林风拿了两小捆茴香,又去买了些肉馅,饺子皮,还有一大堆水果。只不过,暮秋喜欢的零食,一样都没有拿。还能怎么样,有林风那个混蛋在,又怎么会得逞?美味的辣片,好吃的薯片虾条,可爱的果冻,都只能先拜拜了。

    “混蛋,你比我哥,我爸管的都多!”暮秋委屈的快哭了。

    “那你是准备管我叫什么?我除了你男朋友,还没考虑别的。不妨你也好好想想。”

    “你,你就是我的冤家!”

    “冤家?算了,还是当你男朋友吧。”林风把购物车转过来,两个人面对面,认真的问她,“于暮秋,我喜欢你。做我女朋友可好?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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